前天看了[不能沒有你]這影片,這是發生在南部的真實事件,由一位立委助理把它寫成劇本,交給戴立忍導演來拍,本來商請戴導演男主角,由他來導.後來戴導覺得這事件的來龍去脈助理比較清楚,於是敲定由他來演,戴導來導.
這影片榮獲多項國內影片獎項的殊榮,誠如導演所講的,得了獎卻不快樂,因為這影片凸顯了許多社會問題.政府體系的官僚,小市民的無奈.
由於我有一個近六歲,和一個近三歲的女兒.和劇中角色的年齡相仿,有著同理心,所以近兩個小時的播映期間,我卻多次熱淚盈眶.
我比劇中的爸爸幸運,目前有份還算安定的工作,雖然薪水少了點.但和父母同住,上班時有他們照顧孩子使著我無後顧之憂.但想著,如果有天我也面臨著他的窘狀,那該如何?這影片,的確帶給很大的衝擊.
劇中主要描述著一個單親的父親把女兒扶養到該上小學的時候,警察來要求父親要小孩入學,警察在碼頭一個隱蔽而不用的倉庫發現了他們的住屋,那地方破舊且窄小.靠著窗外的小籠子捕著一些魚蟹佐餐.爸爸平時打零工為生因為工作不穩定,經常有一餐没一餐的.時常用著非常簡陋的設備,一台打氣泵浦.蛙鏡,防寒衣,就潛入海裏修理船身.女兒當然是隨身帶著,這麼小.就在岸邊上看著爸爸潛入水裏修船.修好了,再上來.這樣一點職業安全的防護都沒有,非常危險.有一次還因為輸送空氣管阻塞得不到空氣,急於上岸,未減壓就浮上水面.結果吐血住院,急救後還半身不遂一段時間.
他要給女兒入學,結果女兒沒有戶口.於是到戶政事務所洽辦時,碰到了法律問題.才辦不過.原因是和他同居二年又生下孩的張姓婦人,在和他同居前就已婚,嫁給一位姓謝的,至今己十一年仍有婚姻關係.僅管他和孩子的媽已失聯.這女兒雖是他的骨肉,仍需法定監護人的同意才能給他撫養,報他的同戶口.也就是姓謝的先生和張姓婦女的同意.於是多次多天的央求戶政人員幫忙都只得到一樣的答案.找孩子名義的父母來辦.
不得已找現在在北部當立委的同學幫忙,一路風塵僕僕的北上,是騎著機車,帶著家當--一件棉被,衣物和小孩.夜宿學校教室...到了立法院外面苦等多日,於見到了立委,接到了辦公室,也是談談以前敷衍幾句,就由助理送走.請去找內政部戶政司一位王組長就可以了,見到了王組長也是說已交待戶政事務所王專員,回去就能解決.天真以這樣就没問題了.等回到原戶政事務所得到了答案是這事已移送社會局,一切由社會局處置和他們無關,不用找他們了.於是再跑社會局,社會局說孩子他們會處理,請他放心.結果是他必須和孩子分開,要送寄養家庭.
原來只是孩子入學辦戶口,變成強迫和他相依為命的小孩分開!他為了養她努力賺錢,甚至不要命了.突然變成這樣!情何以堪,於是他又全家北上找那位立委同學,都被推說在忙,在開會,找不到人,找助理也是.在立法院外找記者,也被拒絕不理.打電話回家鄉好友,告知不曉得要怎麼辦.好友告知電視新聞正播於那立委同學正在總統府前抗議,離立法院不遠,趕快去,於是父女倆一直跑,好不容易跑到了總統府,人潮也散了,原來手上拿的水果禮盒也摔的變形了.只看到地下仍留著一塊剛剛抗議的木牌,順手拾起,緩步地走向總統府.一身的狼狽,衣衫不整,活像流浪漢.被總統府前的警察擋了下來,雖然他向他們說明要面見總統,但仍不被採納,且要檢查手上的東西及搜身,於是東西被留下來,人被帶去搜身.搜完了,才被放行.
這時他百感憤恨,失望悵惘,於是帶著女兒走到忠孝西路的陸橋上,想自殺.但看著橋下的車子來往,想到心愛的女兒,又不忍跳下.於是僵在那兒.這時警察.記者.人群就一直包圍那兒有好些時侯.直到他一個不注意,才把他制服救下小女孩.
也因為這樣,他被關了一段時間.小孩當然安置到寄養家庭.出獄後,天天到附近小學看小學生放學,看能不能看到女兒.期間也拜託朋友和他到社會局,看能不能看看女兒,答案都是會安排.三.四年後,才因為女兒都不講話,社工員怕孩子以後社會適應會有問題才找他商量.才讓他們父女會面.....
我想他可能没有親人,也没碰到貴人,就是熱心一點的人,那怕是里長.里幹事,民代,或是公務員....都好.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了.
貴人,每人都可以是貴人,如果多一點熱心,或許.......我百感交集,我也悵然.